據銅陵新聞網訊(汪偉 董明輝)為加強長江流域生態修復和水污染治理,近日,省財政廳召開我省長江流域地表水斷面生態補償協議簽署會議,銅陵市分別與池州市、蕪湖市簽訂長江流域地表水斷面生態補償協議。同時,省財政預撥了我市長江經濟帶保護和修復獎勵資金5000萬元,專項用于水污染綜合整治、水生態環境保護、監測能力建設等。
協議規定:上下游兩市按照“誰超標、誰賠付,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對跨市界斷面實行“雙向補償”,由省環保部門每月計算補償金額,省財政年終進行統一結算。當斷面水質超標時,責任地區將按照污染賠付因子支付污染賠付金,單因子指標污染賠付金每月最高為300萬元。當月度斷面水質優于目標水質一個類別或兩個類別以上的,責任地區將獲得50萬元或100萬元的生態補償金。當年度斷面水質未達到年度目標或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突發環境事件的,取消責任地區當年生態補償資格并正常扣繳污染賠付金。
下一步,市財政局將積極配合市環保局按照協議要求,對照水污染防治目標,認真謀劃保護和修復項目,強化補償資金及獎勵資金使用情況監管,確保資金合法、合規、合理使用,為我市地表水治理及皖江水污染防治做出積極貢獻。
原標題:我市獲省財政5000萬元獎勵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