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晨刊消息 15年前,34歲的男子邱某伙同他人持槍搶劫銀行,15年后,潛逃他鄉(xiāng)隱姓埋名的邱某近日在廣東落入法網(wǎng)。
2002年6月份,江西籍男子邱某與馮某因生意虧本,在貴州買了一支仿64式手槍及子彈,密謀搶劫銀行。同年7月份,邱某和馮某來到祁門縣“踩點”,并選定了位于祁門縣祁山鎮(zhèn)內(nèi)河街的新興信用社為搶劫目標。“當時我們營業(yè)柜組四個女職工當班,大家都在各自埋頭做各自的賬目。突然,有兩個蒙面歹徒?jīng)_到我們營業(yè)廳里來,一個舉著刀,一個拿著槍,氣勢洶洶的。”多年后,祁門農(nóng)商銀行職工胡田梅提起當年發(fā)生的那一幕依然心有余悸。“其實整個搶劫過程最多四五分鐘,但對于我們當時遭遇突發(fā)情況的人來講好漫長,這輩子也不會忘記,那簡直跟噩夢差不多。”
邱某、馮某在實施搶劫過程中砍傷了一名銀行職員后逃離了現(xiàn)場。案發(fā)第二天,馮某在江西景德鎮(zhèn)被警方抓獲,而主犯邱某潛逃他鄉(xiāng),此后杳無音訊。
15年來,祁門警方一直沒有放棄對邱某的追捕。2017年8月,公安部門在協(xié)查通報中獲得一條重要線索:邱某疑似從2008年開始冒用江某某的身份信息,經(jīng)常在福建漳州、廣東珠海、中山等地活動。在獲取該線索后,祁門縣公安局立即組織刑偵人員對江某某的相關(guān)信息進行研判、甄別,鎖定江某某就是邱某。
“考慮到邱某當年是持槍作案,案情重大,我們刑偵大隊因此研究制定了詳細的抓捕方案,既要保障參與抓捕行動的民警自身安全,又要確保抓捕工作安全零失誤。”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隊長許志勇介紹說。2017年12月18日,祁門縣公安局抓捕組趕赴廣東省珠海市,在歷經(jīng)10余天的偵查,摸準了邱某的行蹤后,對其實施了抓捕行動,在邱某住所附近將其成功抓獲。經(jīng)審訊,邱某對當年在祁門縣持槍搶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jù)了解,當年,邱某逃往外地后,隱姓埋名、東躲西藏,輾轉(zhuǎn)沿海一帶打工,后來開了一家船舶公司當上了老板,并娶妻生子。原以為漂白了身份的邱某似乎忘記了自己當年的違法行為,悠然自得地過起了小日子,然而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最終還是落入法網(wǎng)。
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 新勝 王鋒 志恒
原標題:男子潛逃十五年 終落法網(wǎng)